第47章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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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《“公益助学淫-魔”王捷林,强-奸未成年少女贪污助学金》

  《百学福利院创始人原来是强-奸犯!诈骗犯!》

  《儿童性侵案频发, 我们该如何保护孩子呢?》

  《揭露百学福利院院长王捷林, 举报当事人专访披露细节》

  同一时刻,国内多家报刊杂志以整版大篇幅报道此事, 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, 再加上大量网民参与讨论, 舆论热度进一步被推高。

  于是, 短短几天时间里, 东桐公安的微博下已经有了三万多愤怒的留言,痛斥着东桐警方包庇犯罪分子,与百学福利院蛇鼠一窝。

  原本根本不重视网上舆论的东桐警方在各方压力下,不得不重新开始调查,并发布了一条公告微博。

  东桐公安:2010年8月31日晚,@一个正义的爱心志愿者发布的举报微博,公安机关高度重视,立刻成立市、县两级联合专案组开展侦查, 并商情检察机关提前介入。

  目前,东桐警方已对王某某(男,35岁)等5名嫌疑人以涉嫌强-奸罪、非法拘禁罪实施逮捕。由于王某某的案件涉案人员较多,案情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  请@一个正义的爱心志愿者和此案的受害者尽快与警方取得联系。

  你的全世界:如果官方第一时间出来通报,而不是在忙着删帖的话, 更有信服力。

  甜饼:坐等调查结果!这样恶劣的事件,必须还孩子们一个公道!

  萝卜白菜:和王捷林一样恶劣的还有当地公安的不作为。举报人举报竟反被绑架?媒体曝光后,却“神速”将其抓捕。到底是谁在包庇王捷林?

  糖不甜:只抓五名?名单里有一百多人都瞎了吗?再者,民间慈善缺乏规范有序的管理和监督,有关职能部门必须负起监管责任!

  晓霞迷迭:死刑!死刑!死刑!现行《刑法》第236条规定(一)强-奸妇女、奸-淫幼女情节恶劣的(二)强-奸妇女、奸-淫幼女多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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