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章(5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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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按说四个孩子也不少了,孩子再各自成家立业生娃,应该是开花结果一大家子了,可是眼前,老大在庙里没来,不提,他就当没有这个儿子,可是剩下的两男一女也好不到哪里去,孙子辈的总共就才三个孩子,孙女莫兴婧自然是不能指望继承家业的,可是面对孙子莫兴远那一张突出的混血儿的脸,莫今通虽然表面很亲切,实际上心中总有疙瘩,看起来对这个孙子最放纵宠爱,其实也表示了他的态度,不太关心。

  看来看去,唯一比较有出息靠得住的居然是自己的大孙子,远在米国的莫兴宁。

  想到莫兴宁不免会想到秦心,想到那张酷似秦宇的脸,想到那张脸,他心就有些复杂,忽冷忽热的,所以他爱热闹,喜欢置身于热闹的环境中,可是年纪大的人其实受不住这么热闹,大家觥筹交错,他已经有点恍惚,却忽然看到秦宇从大厅门口走了进来。

  秦宇男生女相,五官比大多数女的还漂亮,人也非常有才华,莫今通这辈子没有佩服过别人,唯一佩服的就是秦宇,君子如玉,不论是外表还是内在,他都担得起这四个字。

  当年在战场上,炮火飞扬,再次遇到秦宇,他已经不是当初和自己一样被拉壮丁的小孩,穿着一身制服几乎是从炮火中间走来,莫今通一辈子都记得那个画面,他本来觉得自己要死了,可是秦宇却那样出现了,把他救走。

  可惜两人闯过了战火纷飞的年代,却没有闯过和平岁月,莫今通自今都不敢相信自己居然会亲手害死秦宇,他如今大富大贵,挥金如土,当初怎么会因为那么一点钱而害死秦宇?

  “老莫?”他身边的一个老头觉察到不对劲,轻轻的推了推他。

  莫兴婧早就在等着了,秦心一出现,她是第一个注意的,可是她几乎是在那一瞬间,立刻马上就有些后悔了,跟秦心比起来,今天精心打扮的莫兴婧立马觉得自己不好看,她明明才是今天的主角,被姑姑比下去也就算了,姑姑是有名的名媛,可是这随便来了一个阿猫阿狗居然比自己好看好几倍,她的脸色一下子变难看起来。

  她的露肩黑色上衣,竖条纹蓬蓬裙,还有那该死的十字架丝带项链,小v脸加深刻勾出来的眼线,原本觉得甜美加性*感的造型,此刻在秦心的对比下,只显得粗糙无比。

  秦心身上穿着一条金属色的拼接裙子,裙子三分之二金属色系的部分非常硬朗如同铠甲一般,而拼接的那部分是蓝色的,像是透明却又没有透明,如同火山中炙热燃烧的岩浆,流光溢彩,十分炫目。匀称的长腿下面是一双金色的短靴,有些中性化,可是只要你看到她的脸,就会觉得这一身打扮真的是极其洽淡的。

  最冲击视觉的是她那深宝石红色的双唇,顾明夕用的是不褪色的口红,不过此刻已经没有刚刚涂的时候那样艳,反而更加浑然天成,红色和金属色撞色非常明显。

  这炫目色彩会让人忍不住第一时间看过来,而当你接触到她的眼神的时候,则进一步的陷进去。

  她的眼睛太美,才是17岁的少女,却有一双极致魅惑的双眼,帅气,妖娆,干净,绝艳,几个完全不同的词,同时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。

  她就这样缓缓走来,在一场快要结束的生日宴上,大多数人都有些疲惫,已经在准备着告别的话语,从开场的热闹到尾声的吵杂到现在的安静。

  秦心让祝军和自己一块来的,似乎有些自私,可是从最开始跟祝军相处,秦心就没有隐瞒自己的情况,自己跟祝军相处,甚至渴望和他相处就是因为他给自己感觉很踏实,可是生活不全是精神世界,感觉踏实不能代表一切,自己是莫兴宁的前未婚妻,就这一点都是要和莫家有牵扯的,与其将来再反复,不如最初的时候就大大方方的带祝军出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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