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百九十二章:谜一样的会晤(4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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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球员选项顾名思义,很好理解,就是球员和球队的合同在执行到某一年之后,球员方面可以拥有一个自主权,选择是否延续合同,再为球队效力一年。

  大部分时候,球员选项都会被放在伯德条款起效,或者说鸟权起效的那个赛季开始前。准确的说,就是球员在一支球队效力的第三年后。

  这种做法的好处,自然就是让球员在这个时刻跳出合同,成为自由球员,母队就能调用伯德条款,为球员签下更高薪金的新合约。

  三年前,费城76人为什么要给陈牧设置球员选项呢?达菲的努力和远见自然很重要,但更重要的是,当时的陈牧还是一名有潜力的新星。能在球队需要的时刻,在衔接段打上一段时间的高光比赛,场均贡献个两双或者准两双的数据,而已。

  这样的球员,每年nba都会出现很多个。尤其是像陈牧这样,身体素质不错,篮板球和中投能力突出的功能型球员(当时),更是每年都会涌现出来。

  而这种时候和球员签订合同,之后球员的职业生涯,可能会有两种走向。

  第一是在之后的赛季中,逐渐发挥出自己的惊人潜能,成为球星级别的主力军。

  第二,则是在之后的赛季中,再也没有进步,成为平庸的轮换球员。可以贡献不错的数据,但球队赢球输球,和他的数据之间关系似乎也不大。

  大部分功能型球员的最终走向,都是第二种。而陈牧,则成为了少数的第一种。

  这是当时的费城没有办法彻底预见到的,所以费城最终同意加入这个球员选项,目的就在这里

  如果陈牧成功了,三年内成长为可以依赖的球星,那么陈牧执行球员选项,球队高额续约,皆大欢喜。

  如果陈牧失败了,三年之后还是那副样子,那么球队就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,来选择是否与陈牧续约。

  假设存在一个“失败版”的陈牧,三年之后还是每场10分8个篮板球左右,没有明显进步。那么陈牧可以选择跳出合同,费城方面要是已经有了新的内线核心,完全可以不续约陈牧,任由陈牧到自由市场试水,或者寻求先签后换的交易。

  这个失败版的陈牧,也可以选择不跳出合同。他可能会预见到,自己将来也就这样了,这份合同可能是自己能够拿到的最大合同。那么干脆就执行到底,再过一年,再领一年工资之后,再寻出路。

  另外,会让陈牧拥有一定主动权,让球队也拥有选择权的另一个原因,就是当时的球队经理比利金,实在是不喜欢陈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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