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节(4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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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【我们哥哥也不是没有当过被告,有的人就是喜欢打着法律的幌子吓唬人。阮瞳不就仗着自己脸好看为所欲为嘛,求求宁快点糊了吧】

  【洗白套路而已,大家放心最多律师函警告】

  【被告??你们没看阮瞳的微博?叶哲家粉丝是不是还没弄清事实,这次叶哲不是被告,而是被告人。】

  忽然,一条网友的科普评论被顶了上来。

  下面立刻有人问。

  【法盲表示不懂,被告人和被告有什么区别?】

  【被告是民事诉讼的称呼,被告人是刑事诉讼的称呼。换句话说,叶哲这次摊上的是刑事案件。作为吃瓜网友不知道这件事谁对谁错,但是阮瞳敢以刑事自诉的方式去告叶哲,应该是有底气的。】

  叶哲的粉丝和其他吃瓜网友:刑事自诉,又是什么玩意儿???

  直到这时,叶哲的粉丝才发现事情好像超过了他们的意料。

  许多原本认为阮瞳只是用法律幌子来虚张声势的网友,这时候也从这条法律科普摸到了阮瞳的微博下。

  原来,十分钟之前阮瞳登录后台,发了一条微博。

  这是继阮瞳和叶哲的丑闻曝光后,她第一次登录自己的微博,亲自澄清。

  阮瞳v:刑事自诉状已经递交法院受理,我们法院见@叶哲v[照片]

  后面的配图照片,是法院传票以及受理案件通知书。

  【女鹅终于发微博了!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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