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(6 / 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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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等到了下面,十个板子也能用钱买了,一板子一贯钱,遇到有点关系的两板子一贯,甚至于不需要买罪,十板子下去跟竹条抽的也差不了多少,第二天就能活泼乱跳。

  冬梅的姐姐,虽然不是奴婢,可进门签了为妾书,妾通买卖,连私奴都不如。

  要知道可随意打杀的是官奴,私奴连卖都卖不得。所以一般人家当妾的也在吃喝用度上强过了官奴。

  而官奴可打杀不可买卖,打死了还得去官府报备,怎么死的,过程怎么样,尸体也得交给衙门仵作验尸看是不是那个奴,一套程序下来极为麻烦,反而让主人家们不好下手,这一论起来,妾还不如官奴。

  冬梅的姐姐死了,在寒冬腊月里,最后在族长的协调下,拿了七贯铜钱,连官府都不用走,直接用宗规解决了。

  所谓宗规,也叫族规。

  古代交通不便利,比不得现代一家子人可以为了追求更美好的明天各奔东西。

  从老祖宗辈起,基本上都住在一个地方,家大人多不好管了,为了子嗣延续,为了在条件恶劣的古代活下去,且抱团乃人类天性,一个家族必然是要有领头羊的,由此诞生了族长。

  有了族长自然就有了权力,有了权力自然就有了制约权力的存在,便是族规。

  家族延续得久的,族规可达千条万条;家族延续得短的,也有数十上百条。

  用上好的黄纸写上了,一页一页的用麻绳穿针订好,供奉在祖宗牌位前,要族中出了大事,才开祠堂请出族规来跟家族中说得上话得商量该如何处理。

  族规与族规之间也有不同,就像天下有几百姓一般,基本没有全部雷同的,除了两条。第一条是效忠皇帝,这改朝换代一两千年下来不知换了多少皇朝多少帝王,这句空话可暂时不提。

  第二条便是巩固族长权利,族规约束族长的权利,却也不是让族长束手束脚的什么都干不了,只是在大事决议上才会体现出约束力来。故第二条就是如遇诸微事,由族长定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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