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3章(2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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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就如京中官宦人家,不论勋贵还是世家、寒门官员,府中的下人们外衣的某个角落,必然有绣主子的姓。

  物证被呈上案去,刑部尚书那起香包看了看,道:“虽上面绣有温字,然谁能证明此物是温府的?京中姓温者不知几何,用得起香袋者也不少。或许是别家也未可知。”

  “可那几日,小人母亲只替温府接过生,又被温府送了五十两银子。”唐三磕头道。

  刑部尚书摇头,“此物难以为证。唐三你可还有其他证物?”

  唐三道:“怎的不能为证?这香袋必然是温府的丫鬟、婆子绣的,那针脚总会一样吧?若不是这针脚一样,小人也不敢说是温府的人害死了小人母亲。”

  本一直坐在一边的御史大夫楚戈突然开了口,“哦?这便是还有其他证物?”

  唐三磕头道:“小的查了这么多见,便见过温府中有这种针脚跟绣法的东西在外售卖。”

  “那还不快拿出来?”楚戈道。

  唐三又从怀里掏出一张帕子来,双手举着道:“这张帕子便是小的在五年前,从温府婆子里手中买来的,说是温府里的丫鬟们无事便绣出来换的银钱。”

  大户人家的丫鬟,碰着不是那么忙的,每日也能绣些针线,悄悄让人带出府去换些银两,也算是替自己存些体己钱与嫁妆。

  这种事在大户人家当中极为普遍,与印子前一样,屡禁不绝。

  刑部尚书看了看手中的帕子,又递给身边的楚戈,楚戈看完又递与大理寺少卿。

  三人看完,便知此两物却是一人所出,盖因针脚太明显不过。

  “那你可知,此物是温府中谁所绣?”刑部尚书道。

  唐三道:“是温府中名唤莲心的丫鬟所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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