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8章(4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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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这话跟说是他找人偷的差不多了,然古代不是现代,还讲究一个取证渠道正义。

  因仇氏有诰命在身,仇府、温府亦是大户人家,为防他人污蔑,还须请得付记之人为证。

  若付记不承认此物是付记账册,也得拿出证据来,方能证明此物无效。

  只是此时京中各门即将落下,三司会审也得再待明日。

  冯钧便道:“今日先审至此时,明日辰时再升堂断案!着人告知北城付记,明日一早,过堂质证!”

  因京中城门关上后不得随意走动,留在京中尚无归处的人就只能住店。

  凤、显两族今日来有约莫三百余人,若个个住店,便是住最便宜的通铺,也是不小的一笔。

  加之三司会审之处离最近的南城客栈亦不远,眼瞅着如今城门将落,再不离开便只有在衙门里躺地上了。

  因此两家族长一商量,便决定今日作罢,先寻客栈留宿,明日一早再来。

  唯一不放心的,便只有那几分证据。

  因此青年对着一边坐着从头至尾只说了一句话的南宁太子道:“今日日晚,晚生想劳烦世子一件事,不知允否?”

  “证据保存之事?”那宁太子挑眉道。

  青年拱手道:“世子爷聪慧。”

  南宁太子对此并无他见,不过也知道证物这等重据,他若要拿回番馆极为不可能,就道:“不若将证物合做一起,让我的人留下几位,一起看守?诸公以为如何?”

  夜烧证据这种事,能流传几千年,并不是没有道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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