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二章 不惯不作(1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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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爱作的人,都是因为有人惯着。

  只要不再惯着,他(她)就慢慢地作不起来了。

  肖老头和肖老太作了大儿子二三十年,早就习惯成自然了。不料某一天,儿媳妇彻底撕破脸变成前儿媳,再也不留任何余地,几个回合之后,他们在前儿媳面前彻底败下阵来。

  只好转头又从大儿子身上着手。大儿子倒不撕破脸,可大儿子躲起来,不接招。

  惹不起,躲得起。

  肖嘉明出钱出力伺候老父出了院(肖老头急着出院就是为了收拾肖蛮蛮),别的就管不到了,只要老两口打电话,说不到几句,他就说工作忙,给挂了。

  要是以前,老两口肯定要去单位上找他,闹他,可那冬放言,你们要是去闹肖嘉明一次,我就闹肖威三次(非把肖威闹得被开除不可)——虽然我已经和老肖离婚了,可是,除了我能欺负他,你们就别想了。

  老两口渐渐地就作不动了。

  只是,每每想起那套房子就“痛心疾首”——那是一套地段不错的重点学区房,而且面积也不小,很是值钱,如果竟然给了肖蛮蛮(也就是给了外姓人),老两口觉得简直是“家门不幸”,可是,再要坚决阻止,又无能为力了。

  肖蛮蛮请父母吃饭。

  (起价)800元一客的餐厅,果然是环境好菜品好。

  无需点菜,都是配菜,三人坐在优雅的小包间里,看服务员一道一道的上菜,每一样都一点点,但是,架不住种类多,一会儿,三人都吃得饱饱的。

  后面还有甜品,那冬叹道:“果然一分钱一分货,比苍蝇馆子吃着舒服多了。”

  肖蛮蛮笑嘻嘻的:“如果你们喜欢的话,我下个月拿到钱又请你们吃。”

  那冬:“别别别,再好的东西吃了也就没了,比如今天,我们三个人加上服务费,几乎3000元了,这么吃两次就可以买一个很不错的包包了,千万别再浪费了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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