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七十四章男可杀不可辱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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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这位歌坛天才少女这段时间在开巡回演唱会,中海是她的最后一站,很多追星的学生省吃俭用买了演唱会的票去支持他们的偶像,可见其人气有多旺。

  当然,陆灵雅再怎么人气旺是她的事,要是换作以前,周晓飞说不定会佩服不已。

  可是现在,周晓飞染上了有钱人共有的毛病,就是对许多天才都不屑一顾了,特别是歌星和影星。

  说句不好听的,大部分歌星影星在有钱人眼里就是高级玩物,有时候只是一个电话,或者一顿晚餐就能让她们挥之则来呼之则去。

  周晓飞没吃过猪肉也听说过猪走路,自然不会把这些明星放在眼里。

  他准备好好休息一下,明天就去自己选择的办公楼地点看看,好好布置一番,公司差不多就可以开始运作了。

  那个办公楼距离学校很近,周晓飞懒得去找其他地方,便租了下来,当自己公司的临时办公地点。

  到以后找到更好的地方,周晓飞肯定会买下一座大楼作为自己周氏电子科技公司的主楼。

  这可是他周家的标志性公司,怎么能随随便便租一层办公楼了事?

  洗完澡,周晓飞身上只裹着一条浴巾,正准备回自己的床铺休息,一个戴着鸭舌帽和墨镜的女孩子忽然闯了进来,并随手把宿舍门关上,吓了周晓飞一大跳:“我靠,不会是来劫色的吧?”

  男生一般比较大大咧咧,就算是去洗澡,他们平时最多就是关一下卫生间的门,宿舍的门一般不关。

  宿舍走道上人来人往的,而且同一层的同学大家都认识,小偷没这么大胆子。

  宿舍门没锁上,结果冒出来这么一个女孩子,而且还反手把门锁上,这不得不让周晓飞怀疑对方真的是来劫色的。

  女孩子个子不算太高,一米六左右,虽然戴着成熟的墨镜,可是那墨镜戴在她脸上就像是小孩子穿大人鞋子一样很是别扭。

  可以看得出来,这女孩子挺年轻的,比周晓飞还要小一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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