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章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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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请问原告有什么证据证明我的当事人的母亲说过这句话?”

  当时田一米已经关上了门,除了祝庭瑜母女剩下都是田家人或者与田家一条线的比如白咏华,而门外偷听的人也只能模模糊糊听到根本做不得准,田致远请的律师也是个门清的,一看就知道这官司必败无疑,况且田家父母不仅说了过激的话还动了手,但他没办法推脱,田家跟他是拐了不知道多少弯的亲戚,中间人情托人情的,根本没法儿拒绝,只能让他们对某些不利的言语行为一赖到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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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大陆是说审判长,港台是法官大人,具体庭辩的我参考了一些tvb的司法电视剧,当然跟实际还是有很大出入的,考据党慎拍,当架空看就可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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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正文 第六四章 录音笔

  姚律师微微一笑:“证据,当然有!审判长,我请求呈上证据……”

  “准!”

  证据就是一只小小的录音笔,姚律师拿起录音笔四下展示了一下,田致远的律师心下一沉,田致远有些茫然。

  田母却不知道一支笔能当什么证据,她想大声说话又怕被赶出去只好和边上的人低声道:

  “笔有什么好看的?十根笔我都能给他弄来。”

  “就是,弄根笔当证据,糊弄谁呢~”

  ……

  录音笔一出现庭下就是一片嗡嗡声,审判长不得不再次敲响了法槌:

  “肃静,肃静,法庭之上不得喧哗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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