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54章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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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爱莲只是涉嫌卖假药,产品和公司的名誉受损,众人只想着落井下石,或者趁机捞一笔,如果能赚钱,他们不介意动动手指头,如果有钱,直接将爱莲收购了,拿了现成的公司和药厂,再改头换面一下,很快就能够重振。

  但信普文强奸未遂至人死亡则完全不同,在绝大多数人都强烈谴责信普文并希望法院判他死刑的时候,如果有人出手将他摘出来,立马会被强大的网民人肉出来,然后就会查查你有没有收受贿赂啊,有没有干什么违法犯纪的事啊。

  枪打出头鸟,这个时候出手帮忙,完全在自寻死路。

  于是,信元培与信耀文天天吃闭门羹,他们在帝都里头的关系也走不通。主要还是这件事影响太大,已不是简单的一宗刑事案件了,它引发了深埋在社会中的问题——为富不仁,穷人仇富。

  也因为忙于救信普文,这些天都没人来针对萧秋水,既定的一周后开庭审理刑事附带诉讼估计对方也没什么心思来出庭,更何况,原告变成了另一起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,使得萧秋水这个案件处在了一种尴尬的境地。

  探视结束前,邱律师忽然低声对她说:“你放心,很快就能无罪释放。”

  萧秋水眼神一闪,定定看了他几秒,也压低声音问:“你真正的雇主是谁?”

  邱律师一直不苟言笑的表情忽然露出似笑非笑的古怪神色:“以后萧小姐会知道的。”

  萧秋水:“……”

  邱律师的话果然应验。

  根据《刑法》第243条故意伤害罪,构成条件是造成受害人“轻伤以上”,那么案件是属于公诉案件,可由检察院进行公诉。然而这次并非检察院起诉,而是受害人也就是信普文自诉,如果他放弃出庭,自诉便会被撤诉。

  而信普文此时被刑事拘留,自身难保,又如何来出庭?

  于是萧秋水一案自动撤消,加上邱律师提供的一些资料,包括医检报告、西城高中师生的口供及书面证词,全都证明控方找的证人作假证,因此检察院也没就萧秋水伤人一事进行公诉,在他们看来,一个会犯下强奸罪的人,陷害别人也不是不可能的,加上最近信普文强奸一案闹得满城风雨,司法人员也不愿意再添麻烦。

  在看守所被刑拘七天,萧秋水终于重见天日。

  而诡异的是,这七天,认识她的人基本不知道她去哪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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