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节(4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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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宝宝是最能体现时间流逝的人,十三个月的他已经可以倒腾着两条小短腿到处撒欢了。按理说慕慕跟他年龄相仿,两家应该更加要好的,但宝宝却更喜欢顾家,尤其有一次宝宝被顾老抱在膝盖上握着他的销售写过一次毛笔后,他就彻底喜欢上了这个邻居爷爷。

  有一天顾老爷子听到敲门声,打开防盗门没看到人还有些莫名其妙,结果听到口齿不清咿咿呀呀的声音才看到宝宝扶着墙边仰头冲他笑,可把老爷子乐坏了。

  自那之后,如果天气不冷,顾家的防盗门就不怎么关,宝宝去隔壁串门也成了经常的事情。说起来宝宝虽然年纪不大,但在外面向来十分听话,别人家的东西一般都不会随便乱动,不像慕慕小朋友,走到哪里都是暴风过境的场面。

  这也导致顾老爷子非常喜欢他,还说宝宝这么小就喜欢书法,他一写字,宝宝就会趴在旁边看着。

  实际上雅卿见过一回那个场面,宝宝估计只是喜欢玩墨水,顾老爷子写字的时候,宝宝就眼巴巴的看着毛笔在砚台和宣纸之间来回,小手蠢蠢欲动的想要伸到墨汁里去蘸一蘸。

  姑奶奶显然也知道,因此还专门用一个破雨衣给他裁剪着做了个可以罩住全身的罩衣,方便他用手蘸了墨汁在纸上玩。顾老爷子会在宝宝随意挥洒的形状上添上几笔做成有趣的图案。

  宝宝也不知道是能看懂还是怎么着,每次顾老爷子画完,他都拍着小手捧场,显然十分信上,一老一少玩得非常开心,几次之后这几乎成了宝宝去顾家必玩的项目。

  左家奶奶见状,也把慕慕送了过来,说让慕慕和宝宝一起接受顾老爷子的熏陶。姑奶奶一时没准备,笑道,“宝宝那件罩衣是我用家里的破雨衣做的,这墨汁弄在身上可洗不掉。”

  左老太太笑道,“先让慕慕穿宝宝的,宝宝可是小哥哥呢,会让着慕慕的,对吧?”

  坐在顾家沙发上的雅卿有些无语,不就大三天呢?用得着这样?

  左老太太却不觉得有什么不对,还对顾奶奶道,“宝宝这孩子就跟个小姑娘似的,乖巧又爱干净,不穿也弄不脏衣服。”

  雅卿不想顾奶奶为难,主动道,“没事,这次就借给慕慕穿吧。”

  顾奶奶还有些不愿意,“那宝宝穿什么?”

  雅卿抱起宝宝把她的背心裤子扒了,脱了个光溜溜。六月底的天气已经听缓和了,不穿衣服也可以,而宝宝对于这种毫无束缚的状态也很喜欢,开心地在地上摇摇摆摆的走了一圈。

  “不过慕慕要玩的话,姑爷爷的书房就有点太小了,不如去慕慕家吧?”雅卿提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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