风雅(3)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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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吴千秋撩开碎发,微笑:“他们提起我,也爱说个‘力拔山兮气盖世’。”

  顺带一提,宝刀“稚”乃是一代名器,重一百一十九斤,带柄共长六尺九寸,实打实的厚背带环大刀,往个高大莽夫背上一抗,画下来就能作辟邪用。

  阮重笙想起了当初背着吴千秋和那把刀的生命不可承受之重。

  厉重月小声道:“三姐那年一刀劈断千钧石的勇绩我们都还记得呢……”

  阮重笙没忍住笑出声。

  两个姑娘家不依,最后阮重笙领着人去买了几盏花灯和小玩意,自掏腰包得肉疼。

  拿着街头卖的镀银小簪,厉重月表现得十分欢喜,立时戴在了头上。奈何那簪子过于花哨,配她一身水色罗裙略有不搭,阮重笙随手又寻了根紫色的递过去,顺便又出了回血。

  厉重月抱着簪子,一脸警惕,“说给我的就是给我了,这只也是我的。”

  阮重笙哭笑不得,主动接过两位姑娘怀里的东西,就一人留个花灯在手上,其余全给了阮重笙。

  厉重月两手空空,选个鲤鱼灯在手里戳弄,又去瞧吴千秋手里的莲花灯,眉开眼笑:“三哥真好 ”

  阮重笙默默道:“谁让你们是姑娘家。”因为自家姑姑,阮重笙展现风度可谓是轻车熟路。

  锦衣公子打马过,留几缕香尘,一点惊鸿;罗裙姑娘结伴低眉浅笑,轻罗小扇遮住笑靥如花,絮絮叨叨着哪家俊俏儿郎;还有邻家孩童人群中惊跑,穿过青石板桥,拂过柳树弯梢。

  车如流水马如龙,花月正春风。

  阮重笙生长在金陵一方天地,这繁华热景早了然于心,闭上眼睛都能说出哪条街卖哪些东西,哪边市集点心最好吃,哪处老板最爱坑他乡客,但每年都依旧乐此不疲。

  看看身侧两个眼睛明亮的姑娘家,望着夜幕中火树银花小声惊呼,推攘指看,阮重笙低头笑了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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