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九十七章 荧光笔写的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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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宋时予冲着他做了一个鬼脸:“略略略。”

  还顺势要跳下床,但傅斯延眼疾手快地抓住她,不然她跑。他和小年轻闹是真的闹不过,最后还是妥协:“行行行,我告诉你。”

  宋时予一听,有希望,“你说。”

  “日记本的第5页,第30页,还有103页,我都写了一句话,不过是用荧光笔写的,要用灯照才能看得见。”

  傅斯延还记得当初自己托简易去买荧光笔的时候,简易还以为自己听错了,荧光笔?那不是小学生时代的东西吗?傅斯延要那干嘛?

  但他又不能多问。

  只好自己亲自跑一趟小学附件的文具店,问老板要荧光笔。

  老板对于这样来问的大人见怪不怪,指了指一排的荧光笔问:“要哪种?”

  简易不懂,看了许久。

  老板又问:“你家小孩有没有交代说需要哪一种的,这种是写了看不见,需要用照灯照,许多会玩的小孩都买这个。还有这个是,写了字特别突出的,亮眼的。”

  “先生,你看看。实在不行,你问问你家小孩。”

  简易“……”他能说他连老婆都没有吗?

  一气之下,他把店内的所有款式都买了。

  傅斯延收到货的时候,一脸嫌弃:“就叫你买一只,你买这么多干嘛?”

  简易有苦说不出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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