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3章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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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虽然他现在的首要目的,是赶往郊外的韦恩庄园原址,可是既然察觉到了异样,先查探一下也无妨。

  苏克雷·平克曼像是往常一样,走在回家的路上。

  他在一处偏远的工厂上班,每天任务繁重、下班时间晚不说,发到手的工资也没几个钱,吃喝水电都费劲,更别说是积攒下来,为之后的日子过打算。

  想到自己四十多岁了,还住在父母的房子里,工作没有前途,手上还欠着赌马的钱,感情生活更是断层许久,苏克雷就觉得绝望无比,恨不得给这可恶的老天来上几枪。

  想到枪,他便又想到了自己的几个酒友,前几天休假聚会的时候,有一个胖子神神秘秘地说,自己被一个黑老大慧眼识珠,不日就要跟着兄弟们大干一票,狠狠赚上一笔。

  假如运气好的话,别说后半辈子,下下个辈子都不愁。

  羡慕又嫉妒的苏克雷,不由得灌下了几口劣质啤酒,犹犹豫豫地想着,自己要不要劝劝父母,把家里的房子抵押了,拿着钱也去找个中间人,引荐给黑帮势力,从此走上赚大钱的道路——

  法律和道德,在生活的窘迫面前,连个屁都不如。

  更何况,这里是哥谭,每一家每一户,三代之内数起来,蹲过拘留所的还少吗?

  浑浊的酒精催生着他的欲望,但在面对胖子悄悄露出来的,别在后腰的冰凉枪柄时,苏克雷又吓了一跳,还是没说出口。

  他就是这种软弱怕事的性格,钱是很想要,可是一旦有点风吹草动,他就又默默缩回了试探的触角。

  记忆里,好几年前的、脸都快记不清楚的前女友,就说过以他的软骨头,不需要人家拿枪抵着,就是自己手里有武器而对方没有的情况下,都会举手投降。

  他记得自己做的最“勇敢”的一件事,就是高中的时候,旁边嚣张跋扈的校霸,让自己把手里的三明治送给他,而苏克雷在对方发现之前,悄悄把里面的火腿吃了一片。

  当然,事后被狠狠殴打了一顿。

  不仅书包又丢进了水池里,那个三明治还被死死地扣在脑袋上,酱汁和面包糊了一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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