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3章(1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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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大叔。

  第一次见面满身仙气邋遢成酒仙的大叔,与眼前穿着官袍戴着王爷帽子尽享荣华富贵,是只比皇帝位子低一等的他是不是有些不同。

  李敏是第一眼就认出来了,在他眼珠子看着她含着那抹似笑非笑时,这样美丽的深沉的眼珠子,只有大叔才能具有,世上只有一双,举世无双,不会有其他人可以与之比拟。

  正因为如此,李敏忽然才恍悟,什么叫做人要衣装佛要金装。差别太大了。

  流浪汉等于护国公?

  像是野人一样的头发胡子,原来真的是可以糊弄人的。可以把一个举世美男子变装称为三流的流浪汉的。

  奢华的大马车在下山的山路上行进着,马车里安静注视的两个人,与外面前后给马车护驾那排山倒海的部队形成了鲜明对比。

  耳畔,突然传来一道巨响。李敏一惊,回头,隔着车帘可以听见,轰隆隆的,京师城门大敞,尘土飞扬,铁蹄排进,百姓高呼,这些巨大的声音,都犹如潮水一样把她和他包围在了一起。

  眼前尊贵的男子,只是一只手指轻轻捻着朝珠中最硕大的那一颗珠子,眉角飞扬,像是对她此刻脸上表露出来的一丝惊讶感到好笑,说:“怎么,到现在还不知道你自己嫁的是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吗?”

  她嫁的是一个,率领千军万马,可以兵临皇帝城下,民望甚高,怎么看,都是一个可以令皇上都忌惮三分的,不得了的男人。

  百闻不如一见。再怎么听说的事,都比不上亲眼一睹。

  这等盛景,只让李敏脊梁骨上悄然爬上来一层汗。

  不怪,那些人无论死活都要看这个男人死了没有。

  真正瞎了眼睛的,不用说,是王氏和李莹。

  说起来,这护国公的版本,百姓之间流传的实在太多样了。因着护国公属地在北燕,历代护国公,都是喜欢拖儿带口的,在北燕居住,驻扎兵营,抵御外敌,为朝廷效力。所以,护国公是没有必要的情况下,一般都是不进京面圣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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