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零知青子女回城 第4节(6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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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最好还是要租个主屋,顶高屋宽,住得舒服也安心。可惜这时候的房子不是那么好找的,从廉家出来,两人又在附近转了两圈,找到的房子还不如廉家的。

  转了一圈,到头来还是租下了廉家的屋子,在徐荷叶的强烈要求下,双方签订了一份租房协议。

  协议内容是徐荷叶拟写的。

  董家的哨所租给徐荷叶住,徐家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装修,但是不得破坏房子的整体功能。

  事先交三个月押金,租房合同到期后退还。

  月租金五块,若是未来两年附近整体房租上涨,廉家可以根据市场价要求涨房租,但是涨幅不能超过房租租金的10%,一年只能提价一次。

  每月十五交房租,必须准时上交房租,可提前不能延后,若有意外情况,延期不得超过三天。如有违约,扣除押金,押金扣完后,廉家有权解除租房合约。

  租期两年,其间廉家不得无故违约解除租房合约,不然就要赔偿徐家两年房租租金的五倍,也就是六百元现金当作违约金。

  两年到期后徐荷叶拥有优先租住权。

  当然,若是这两年徐荷叶临时退租,必须提前一个月和廉家说明,以便他们寻找新的租客,不然就要赔偿廉家一月的租金。

  协议一式两份,双方的利益都照顾到了,两家人都没有意见,于是在杂货铺老板娘的见证下,签订了租房协议。

  签好租房合同后,母女俩开始大刀阔斧地改造屋子。

  第8章 装修二

  征得廉家人的同意后,董桃花找人定了钢筋、水泥、砖头,还有琉璃瓦,她打算把哨所的南墙加高半米,墙头上还要扎一层碎玻璃,以防有人起坏心爬徐荷叶的墙头。

  卖材料的人是杂货铺老板娘推荐的,据说给了一个很优惠的价格。优惠不优惠的,董桃花不知道,也不是很在乎这一点点仨瓜俩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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