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(3 / 7)
“父亲,儿已有心上人,求父亲成全。” 陈益和坚定地说出了自己的心声,作为在家中不得不小心翼翼的庶长子,他从未如此勇敢地在父亲面前主动地表达自己的想法。
“哦?说说,是哪家娘子?” 陈克松好奇的问到。
“那小娘子,沈四娘乃是我长丰书院的同窗沈仲明之妹,其父是扬州允判,沈庆元。”
陈克松的眉头皱了皱,扬州允判,从六品官,门户真真是低了。
“这小娘子有何过人之处,竟教你这般失了方寸?出身不过六品,高攀我们侯府?还是远在扬州的,难道这偌大的西京城,就找不出一个胜过她的?”
陈益和看着刚刚还面色柔和,这会儿却变了脸色的父亲,心一横,两膝着地,直接跪倒在父亲身边,缓缓道来,“儿当年年仅九岁,去求考长丰书院,渡船于河上时落了水,恰沈家船路过,将儿救上了船,那小娘子央其母赠药的场景依然历历在目,这救命之恩乃其一。”
陈克松冷哼了一声,“那陈七跟着你难道是摆设?没有沈家人,你也不会有生命之忧。少跟我说救命之恩,难道就得以身相许了?笑话!”
陈益和并没有退缩,继续说道,“再后来,儿与其兄成为同窗,平日多有照应,也曾去沈府做客,那一家人友善非常,让儿生出亲近之感。起初儿也视那小娘子为妹,可是不知不觉几年过去,儿才发现,见不到其人时,心中思念难忍。原来,那小娘子的一颦一笑,已在儿子的心中默默扎根。也许她并不是世间女郎中最好的,也不是多么完美无瑕,但是在儿子的心中,她就是能胜过一切珍宝。” 说到情深处,已经眼含热泪的陈益和,还用握拳的右手重重地敲了敲自己的心口。
陈克松看见跪在自己面前的儿子,已经十五岁的少年,正是意气风发的年纪,他倔强地抬脸看着自己,都是为了心仪的女郎而勇敢无畏。那张脸奇异地与当年夏锦那美丽的脸重合到了一起。
当年的夏锦也是这样跪在其父面前,求他的成全,就是为了与自己相守;身怀六甲的身子,愣是翻山越岭,义无反顾地随自己到西京来。血缘真是个神奇的东西,陈益和有着与母亲相似的五官,在屋内的烛光下看着是那样的莹白无暇,平时看着是个乖巧懂事的,一旦心中有了主意,十匹马都拉不回来,与那时候的夏锦真是何其相似!
原本脸色渐冷的陈克松,此刻的脸部线条竟然莫名地柔和了起来。陈益和一直在观察着父亲的脸色,不知道是什么原因,此刻也是忐忑不安。
“那小娘子就这般好?你当初连安城公主的驸马都不当,为父也一直不想为你找个差的,要知道若是娶那沈家小娘子进门,对你日后可毫无助益。她的出身做正妻是低了些,倒可以抬进来做妾。”
陈益和坚定地摇了摇头道,“做妾,是万万不能的,儿不能将她委屈在后宅做妾。儿今天来求父亲,也是深思熟虑想了许久,那小娘子的娘家也许不会对儿以后的做官有多帮助,但是只要我二人,夫妻恩爱,她将内宅管理得井井有条,家中一片和睦团结,儿也能在外靠自己闯出一片天。有她在身边,儿不怕辛苦。”想到沈珍珍,陈益和的嘴角忽然露出一丝甜蜜的微笑。
陈益和紧接道,“儿本身出身庶出,还要照顾母亲的感受,若是娶了高门嫡女,母亲心中怕是会多想,因此沈小娘子的出身恰恰是最合适儿子的。”
陈克松静静地看着儿子,长叹了一口气,如此好的儿子,即便是为了自己的婚事,也还思虑着家中的平衡,他本不悦的心情霎时间消散不少。这一生他欠夏锦良多,是不能偿还的了。如今他和夏锦的儿子已长大成人,这孩子从未求过什么,这还是他第一次开口,叫他反倒不知如何生硬的拒绝了。一个铁铮铮的战场军人,想起曾经心爱的少女,此刻的心中竟觉得分外柔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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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哦?说说,是哪家娘子?” 陈克松好奇的问到。
“那小娘子,沈四娘乃是我长丰书院的同窗沈仲明之妹,其父是扬州允判,沈庆元。”
陈克松的眉头皱了皱,扬州允判,从六品官,门户真真是低了。
“这小娘子有何过人之处,竟教你这般失了方寸?出身不过六品,高攀我们侯府?还是远在扬州的,难道这偌大的西京城,就找不出一个胜过她的?”
陈益和看着刚刚还面色柔和,这会儿却变了脸色的父亲,心一横,两膝着地,直接跪倒在父亲身边,缓缓道来,“儿当年年仅九岁,去求考长丰书院,渡船于河上时落了水,恰沈家船路过,将儿救上了船,那小娘子央其母赠药的场景依然历历在目,这救命之恩乃其一。”
陈克松冷哼了一声,“那陈七跟着你难道是摆设?没有沈家人,你也不会有生命之忧。少跟我说救命之恩,难道就得以身相许了?笑话!”
陈益和并没有退缩,继续说道,“再后来,儿与其兄成为同窗,平日多有照应,也曾去沈府做客,那一家人友善非常,让儿生出亲近之感。起初儿也视那小娘子为妹,可是不知不觉几年过去,儿才发现,见不到其人时,心中思念难忍。原来,那小娘子的一颦一笑,已在儿子的心中默默扎根。也许她并不是世间女郎中最好的,也不是多么完美无瑕,但是在儿子的心中,她就是能胜过一切珍宝。” 说到情深处,已经眼含热泪的陈益和,还用握拳的右手重重地敲了敲自己的心口。
陈克松看见跪在自己面前的儿子,已经十五岁的少年,正是意气风发的年纪,他倔强地抬脸看着自己,都是为了心仪的女郎而勇敢无畏。那张脸奇异地与当年夏锦那美丽的脸重合到了一起。
当年的夏锦也是这样跪在其父面前,求他的成全,就是为了与自己相守;身怀六甲的身子,愣是翻山越岭,义无反顾地随自己到西京来。血缘真是个神奇的东西,陈益和有着与母亲相似的五官,在屋内的烛光下看着是那样的莹白无暇,平时看着是个乖巧懂事的,一旦心中有了主意,十匹马都拉不回来,与那时候的夏锦真是何其相似!
原本脸色渐冷的陈克松,此刻的脸部线条竟然莫名地柔和了起来。陈益和一直在观察着父亲的脸色,不知道是什么原因,此刻也是忐忑不安。
“那小娘子就这般好?你当初连安城公主的驸马都不当,为父也一直不想为你找个差的,要知道若是娶那沈家小娘子进门,对你日后可毫无助益。她的出身做正妻是低了些,倒可以抬进来做妾。”
陈益和坚定地摇了摇头道,“做妾,是万万不能的,儿不能将她委屈在后宅做妾。儿今天来求父亲,也是深思熟虑想了许久,那小娘子的娘家也许不会对儿以后的做官有多帮助,但是只要我二人,夫妻恩爱,她将内宅管理得井井有条,家中一片和睦团结,儿也能在外靠自己闯出一片天。有她在身边,儿不怕辛苦。”想到沈珍珍,陈益和的嘴角忽然露出一丝甜蜜的微笑。
陈益和紧接道,“儿本身出身庶出,还要照顾母亲的感受,若是娶了高门嫡女,母亲心中怕是会多想,因此沈小娘子的出身恰恰是最合适儿子的。”
陈克松静静地看着儿子,长叹了一口气,如此好的儿子,即便是为了自己的婚事,也还思虑着家中的平衡,他本不悦的心情霎时间消散不少。这一生他欠夏锦良多,是不能偿还的了。如今他和夏锦的儿子已长大成人,这孩子从未求过什么,这还是他第一次开口,叫他反倒不知如何生硬的拒绝了。一个铁铮铮的战场军人,想起曾经心爱的少女,此刻的心中竟觉得分外柔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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