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港城豪门抛弃后在内地发家了[年代] 第58节(3 / 4)

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

  还特意准备了一套说辞,说是准备先开发0.8平方公里,每平方米的投资是90元,这至少要7000万,开发成功后,可以拿40万平方米作为商用土地,每平方米收5000港币,总收入就有20亿港币。
  中央一听,感觉可行,大手一挥,批了3000万。
  剩下的缺口自己想办法。
  深城市委能有什么办法?
  一帮人聚在那里想破脑袋,还真想出一个好办法。
  可以先把土地以5000港币每平方米的价格租出去,0.8平方公里都租出去,那就是40亿,然后再把这40亿用来搞建设。
  这么一来,特区就有钱了。
  港商们租了土地,肯定要建房盖楼。
  深城政府相当出于一分钱没出,让外商掏钱建设了一个罗湖商业区。
  真是空手套白狼的好办法!
  但是问题来了,把土地租给资本家,这是卖国罪啊。
  那十年才刚刚结束没多久,大家对于这一块很敏感,谁也没胆子迈开这一步。
  后来有人在《列宁选集》中找到列宁引用恩格斯的一段话:“消灭土地私有制,并不要求消灭地租,而是要求把地租——虽然是用改变过的形式——转交给社会。”
  这下算是找到救星。
  之后市委的干部都把这句话背下来,用来应付那些考察或者提出质问的人。
  竹园宾馆就是在这样的前提下达成合作。
  “那……竹园宾馆总共投资多少?”罗宝珠追问。
  “可不是什么小数目。”卫泽海颇为郑重地表态,“第一期投资1500万。”
  1500万?
  还真不是小数目。
  罗宝珠沉思片刻,又追问:“听说东湖丽苑也开始动工了?”
  东湖丽苑是深城第一个住宅小区项目,和竹园宾馆是同一个港商老板所投资。报纸的报道上提过一嘴,罗宝珠有点印象。
  “是啊,春节过后就开工了。”
  不开工不行啊,房子都已经卖光了。
  东湖丽苑第一期一共有108套新房,合资的港商想先把图纸画出来,然后在港城叫卖,结果没过3天,只有图纸根本没开建的108套房子就全卖完。
  东湖丽苑的面积在50平米左右,均价是每平米2000多港币,一套房子买下来只花10多万港币,比港城的楼市便宜至少一半,所以很是抢手。
  房子销售完后,这不,马上又要筹建第二期。
  卫泽海很是感慨。
  果然商人的嗅觉都很灵敏,眼瞧着卖房有利可图,罗宝珠的眼光立即盯上这一块。
  “卫主任,那咱们也尽快商榷细节吧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章节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