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逃妾到开国女帝 第168节(1 / 4)
待得轻快的脚步声远去,他执笔的手顿住,指尖不经意地摩挲了下,似乎想抚摸被热气熏红的耳朵尖。
到底忍住了。
翌日清早,按崔芜所言,下帖与前来互市的西域诸部,邀彼前往赴宴。
不必说,朵兰部与乌孙部皆在其列。
朵兰部受邀之人自是汗王与月理朵,乌孙部来客却极有意思,并非乌孙可汗本人,而是他膝下最小的儿子。
“这位小王子名叫乌骨勒,他的母亲是乌孙可汗最尊贵的正妃,出身铁勒部族,是正正经经的王族血脉。”
“有着这一重纽带,又日日耳濡目染,他对中原人是个什么态度,不用想都知道。”
当晚酒宴,崔芜亦列席其间,身份之贵重仅次于秦萧。她问秦萧要了份所邀宾客名单,额外关注到这位小王子,命人事先打听清楚其人底细。
所有的信息皆在丁钰手头汇总,由他梳理分明,按重要程度排序,依次禀明崔芜。
“据说这个小王子尚武厌文,还不会走路就精通了骑马开弓,最讨厌汉人读书说教那一套。乌孙可汗倒是个有心机的,也曾从汉人俘虏中挑选读书识字的,教导他汉家学问,可惜没教两日,就被那小子提刀斩了,人头还被割下来当蹴鞠踢。”
“一连几人,皆是如此。”
崔芜听在耳中,对这位小王子的性情有所了解。
“乌孙可汗就派了他一人前来?”她由阿绰服侍着束好头发,束上秦萧所赠的紫玉狐狸簪,又换了深一色的凝夜紫翻领胡服,颜色是极贵重的,幸而崔芜眉眼更艳,有一股说不明的悍利之气,倒也压得住。
“他倒是心大,也不怕这小子随意挑事,被咱们顺手宰了?”
丁钰将写着情报的草纸揉成一团,一上一下当球抛。
“那不至于,”他说,“秦帅虽悍勇,却不是蛮不讲理的武夫,观其行事,儒将两个字还当得起。”
“且中原给人的刻板印象就是知礼守节,既然主动邀约,绝没有当面杀人的道理。”
崔芜嗤笑:“兄长是儒将,我可不是。”
“那乌孙可汗不是没想到嘛,”丁钰先是捧了她一句,又若有所思道,“不过我猜,乌孙阵营里应当另有镇场子的角色,要真派个熊孩子过来探你和秦帅的底细,那乌孙可汗才是脑子进水了。”
此时,丁钰口中的“熊孩子”正在数十里开外的大营里把玩匕首。那刀长不盈寸,是用黄金铸成,刀柄雕作鹰首,眼窝处镶着一对殷红的珊瑚珠。
“他们都说,那个秦萧是中原人的狼王,他带着狼群镇守在丝路入口,只要他活着,大漠的子民就没法突破玉门关的封锁,踏足那片富饶的土地。”
平滑如镜的刀面映照出小王子的脸孔,他对着自己的倒影眯起眼睛:“真是可笑。中原人都是软弱的绵羊,也敢自称狼王?”
乌骨勒不是一个人,他的身边站着个三十来许的精壮汉子,身量不高,却极敦实,乍一看甚至有些憨态可掬。唯独一双眼睛极犀利,偶尔精光闪过,很快又归于平静。
“中原人有句话,叫看人不能光看他的长相,”回纥汉子劝说道,“许多年前,您的父亲曾经联合回纥各部南下,当时在叶城挡住他的,就是这个秦萧。”
“汗王肩头有一道疤,小王子曾亲眼见过,但您不知道,那是秦萧亲手射中的。当时,他就站在叶城城头,离您的父亲至少有五十丈距离。”
乌骨勒知道这意味着什么,即便是乌孙部最勇猛的神箭手,也无法保证相隔五十丈之远,依然能命中目标。
“那年,秦萧只有十六岁,还是个少年。如今九年过去,狼王已经长成,再不是当初的狼崽可以相比,”汉子沉声道,“他是中原数一数二的勇士,请容我说句实话,您不该小看他。”
乌骨勒依然不服气:“你才是数一数二的勇士,同罗,我从没见过比你更勇猛、更聪明的人。”
被他称作“同罗”的回纥男人微笑起来。
“但我不是狼王,”他说,“能击败狼王的,只有未来的狼王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到底忍住了。
翌日清早,按崔芜所言,下帖与前来互市的西域诸部,邀彼前往赴宴。
不必说,朵兰部与乌孙部皆在其列。
朵兰部受邀之人自是汗王与月理朵,乌孙部来客却极有意思,并非乌孙可汗本人,而是他膝下最小的儿子。
“这位小王子名叫乌骨勒,他的母亲是乌孙可汗最尊贵的正妃,出身铁勒部族,是正正经经的王族血脉。”
“有着这一重纽带,又日日耳濡目染,他对中原人是个什么态度,不用想都知道。”
当晚酒宴,崔芜亦列席其间,身份之贵重仅次于秦萧。她问秦萧要了份所邀宾客名单,额外关注到这位小王子,命人事先打听清楚其人底细。
所有的信息皆在丁钰手头汇总,由他梳理分明,按重要程度排序,依次禀明崔芜。
“据说这个小王子尚武厌文,还不会走路就精通了骑马开弓,最讨厌汉人读书说教那一套。乌孙可汗倒是个有心机的,也曾从汉人俘虏中挑选读书识字的,教导他汉家学问,可惜没教两日,就被那小子提刀斩了,人头还被割下来当蹴鞠踢。”
“一连几人,皆是如此。”
崔芜听在耳中,对这位小王子的性情有所了解。
“乌孙可汗就派了他一人前来?”她由阿绰服侍着束好头发,束上秦萧所赠的紫玉狐狸簪,又换了深一色的凝夜紫翻领胡服,颜色是极贵重的,幸而崔芜眉眼更艳,有一股说不明的悍利之气,倒也压得住。
“他倒是心大,也不怕这小子随意挑事,被咱们顺手宰了?”
丁钰将写着情报的草纸揉成一团,一上一下当球抛。
“那不至于,”他说,“秦帅虽悍勇,却不是蛮不讲理的武夫,观其行事,儒将两个字还当得起。”
“且中原给人的刻板印象就是知礼守节,既然主动邀约,绝没有当面杀人的道理。”
崔芜嗤笑:“兄长是儒将,我可不是。”
“那乌孙可汗不是没想到嘛,”丁钰先是捧了她一句,又若有所思道,“不过我猜,乌孙阵营里应当另有镇场子的角色,要真派个熊孩子过来探你和秦帅的底细,那乌孙可汗才是脑子进水了。”
此时,丁钰口中的“熊孩子”正在数十里开外的大营里把玩匕首。那刀长不盈寸,是用黄金铸成,刀柄雕作鹰首,眼窝处镶着一对殷红的珊瑚珠。
“他们都说,那个秦萧是中原人的狼王,他带着狼群镇守在丝路入口,只要他活着,大漠的子民就没法突破玉门关的封锁,踏足那片富饶的土地。”
平滑如镜的刀面映照出小王子的脸孔,他对着自己的倒影眯起眼睛:“真是可笑。中原人都是软弱的绵羊,也敢自称狼王?”
乌骨勒不是一个人,他的身边站着个三十来许的精壮汉子,身量不高,却极敦实,乍一看甚至有些憨态可掬。唯独一双眼睛极犀利,偶尔精光闪过,很快又归于平静。
“中原人有句话,叫看人不能光看他的长相,”回纥汉子劝说道,“许多年前,您的父亲曾经联合回纥各部南下,当时在叶城挡住他的,就是这个秦萧。”
“汗王肩头有一道疤,小王子曾亲眼见过,但您不知道,那是秦萧亲手射中的。当时,他就站在叶城城头,离您的父亲至少有五十丈距离。”
乌骨勒知道这意味着什么,即便是乌孙部最勇猛的神箭手,也无法保证相隔五十丈之远,依然能命中目标。
“那年,秦萧只有十六岁,还是个少年。如今九年过去,狼王已经长成,再不是当初的狼崽可以相比,”汉子沉声道,“他是中原数一数二的勇士,请容我说句实话,您不该小看他。”
乌骨勒依然不服气:“你才是数一数二的勇士,同罗,我从没见过比你更勇猛、更聪明的人。”
被他称作“同罗”的回纥男人微笑起来。
“但我不是狼王,”他说,“能击败狼王的,只有未来的狼王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