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(3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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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这四倍,拉出的就是凡人和天才的距离!

  樊希起了一身鸡皮疙瘩,心中满是不可思议。一共156张牌,他费时332秒,平均记一张牌才2秒。2秒是什么概念?也就是滴答滴答两下!一个数字,他差不多一眼扫过,就全部印在脑中了。这样的大脑和扫描仪有什么区别?

  内森打了他一拳,笑着摇头,“你小子厉害啊。我练了一年记忆,还是搞不过你,甘拜下风。”

  尼尔斯笑笑,“我的记忆力确实比别人好了一点,也许你再练一年,就能超过我了。”

  内森哈哈大笑,“岂止一年?估计得十年才有可能吧。难怪今天下午的偷袭,你能够全身而退,要换我们这些凡夫俗子,估计都去上帝那报道了。”

  樊希问,“你现在还能说出小卖部里货架的摆放顺序么?”

  尼尔斯看了她一眼,点头。

  “右手第二排货架的第五行,放的是什么?”

  樊希根本没注意过这个细节,她只是随口一问,没想到尼尔斯几乎没有犹豫,就将货品的摆放秩序说了出来。

  她哑口无言。

  人们天生对强者有一种向往,而尼尔斯绝对属于这类人,他的自信不是空穴来风,他确实有这实力。

  樊希想,这个男人,她算是和他耗上了。

  比赛结束,尼尔斯起身想走,却被樊希一把抓住。

  她的手指紧紧抓住他的手臂,力道还不小,尼尔斯一怔,瞬间想起了下午她甩在自己脸上的那两大巴掌。

  “你赢了他这局,还有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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