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2章(5 / 7)

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

  庄秀云朝穆知县拜了几拜后,复又去拜萧桐。

  萧桐只是淡淡一笑,起身离去,端的是来去匆匆。穆知县忙起身恭送。

  众百姓只道案子已审完,下判决书无甚可看,追随萧桐离去者竟有大半。余下的一些,依旧等着看交割财产的好戏。

  杨雁回只闻众人又在窃窃私语,品头论足。

  “人都说萧夫人孔武有力,生得五大三粗,我看都是混话。”

  “萧夫人观之可亲,温柔知礼,实乃贵妇典范。”

  杨雁回瞧着萧桐的背影,几乎要看呆了。萧夫人说话一点架子也没有,真是温和可亲呀。最叫她敬佩的是,萧夫人还有一副抱打不平的侠义心肠。如若不然,她为何特地来管这么一桩闲事?想到这里,杨雁回越发仰慕萧桐了。

  哎,可是不对呀。为何萧夫人匆匆走出县衙屏门时,跟随而去的百姓里,咋有一个家伙的背影那么像俞谨白呢?

  作者有话要说:  古代明清县衙,大堂审理刑事案件,二堂审理民事案件。二堂断案,知县一般不动用刑罚,就是讲讲三纲五常的大道理。但也不是说从来不动用刑罚,还是要看情况。

  咱们接着说和妇女相关的吧。古代在很多方面,真心挺讨厌的,就说打离婚官司吧。

  古代和离的实际情况中,男方主动和离很容易,夫妻都想和离也好办,但女方自己想和离就难办了。汉朝魏晋南北朝时期还好说,女人想出夫不算啥罪过。越往后对女人越不利。

  唐朝时期,有个女子,丈夫整天读书读书读书,家里穷的叮当响,过的是食不果腹的日子。但是这男的整日里就是醉心读书。这女的受不了,索书求离,告到了颜真卿那里。颜真卿支持该女和离,但因该女不能和丈夫固守贫道,罚笞刑二十。还奖励她丈夫布匹、禄米,并赏了个职务。

  颜真卿这一判决,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————“江左十数年来,莫有敢弃其夫者”。这还是风气比后世开放的大唐。

  宋朝时期更惨。

  本文上上一章提到的那个告到衙门请求和离的案子,原型是南宋时期,某女子嫌丈夫痴愚,公公又非礼她。该女要求和离,告到了胡石璧那里。胡石璧说她“不悦其夫”,“上诬其舅”,杖责该女六十,判和离。
↑返回顶部↑

章节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