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6章(2 / 3)
“你的母亲是酗酒者,她堕落、无耻、没有良心,你的体内也流着酗酒者的血,你注定和她走上一样的道路,成为泥潭里打滚的一只猪。去喝酒吧,去把自己变成一头猪吧。”这个巨人脾气更差,以威严的口气说道。
女孩没等他说完就离开了。
母债子偿,原来是这么一回事。芙洛丝模模糊糊地体会到了巨人们对罪犯的惩罚方式,歧视。
他们假定人的本性与其父母相似,一日犯罪,终生犯罪,即使是没有犯罪的小孩,也会因为他们父母犯下的罪行而被歧视。
可是怎么能对着女儿辱骂她的母亲呢?芙洛丝觉得不对。
“还有你,”巨人对老人说道,“你也是不被允许进入二楼的。”
“我只是带他们进来。”老人摊了摊手,“喂喂,看清楚了,她是王弓血脉的后人,你可没有理由拒绝她,所以,给我们的小公主一点安静的空间,别打扰她,好吗?”
芙洛丝忽然为自己拥有古代人类诸王的血脉得到优待而感到羞愧。
巨人看向她,却温和地笑了一下。
芙洛丝脸烧得更厉害了。老人招呼着他们,“走吧,我们去顶楼,你们感兴趣的历史,正放在顶楼积灰呢。”
说是顶楼,其实也就是三楼,这栋建筑并没有建得很高。阳光从天窗里洒进来,三楼,几个巨人正在角落里看书、沉思。
“这里。”老人伸出手杖,遵守着罪犯不得触碰书籍的规则,笃笃地敲了书架上的一个位置。
他对这里很熟悉。他绝对是专程在这里等着他们的。
芙洛丝取出那卷羊皮书,触感柔韧,上面的字迹清晰而优美。安德留斯按着她的书,和她一起急不可耐地打开了这卷书。
开篇,以三种语言共同记述了一首长诗。第一种语言和芙洛丝在地底的大门上见到的咒文很像,应该是巨人们自己的语言。第二种则是人类的语言,东地的通用语。第三种语言芙洛丝完全没见过,它的文字流利而潇洒,摆脱了复杂的象形符号,而是以更凝练、更易书写的曲线、点组成,显然具有很高的文明水平,许多字母都拖着长长的尾,看上去就像蝴蝶在花丛中自由自在地穿行飞舞。
那首诗则是赞美巨人们的功绩,他们在何时何地发明了镐与锤,在何时何地发明了使河流改道、从而更好地灌溉农田的器械,还有更加稳固精巧的桥梁,用料更少却依然有效的吊索……这不是芙洛丝和安德留斯感兴趣的东西,他们一页页翻过。
时间终于来到一千年前。巨人们驾着金辇,于大地上寻觅最后的和平之所,他们选择了人迹罕至之地,沙漠中心的绿洲,并给此地取名拉撒乌,从此断绝了与各种族的联系。
他们的技艺也由此止步于一千年前,转向自娱自乐,打发时间。
“终于,那原初的、被星辉祝福的一人,
叩响了吾等在时光中沉寂的大门。
与世界息息相关、命运的宠儿啊,
远远高贵于所有在尘土里争食的蒙昧族裔。
她的质问在穹顶回荡、盘旋:
'怀抱雷霆却不敢让它嘶吼,
拥有力量却背对战场……
告诉我,这难道不是宇宙间,最可耻的安眠? '”
手指触碰文字的瞬间,指腹灼热,似乎还能感受到诗中的那种怒火与不平。诗到这里就结束了,往后,时间停滞,历史的长河中再没激起一朵浪花。
芙洛丝心神激荡,忽然意识到,第三种语言是造访者的语言。
诗歌之后,便是巨人历史的细则。
“看完啦?”老人的灰眼睛里闪着愉快的光,“她带来的无非就是一句话,'身怀力量而不去战斗的人,可耻'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女孩没等他说完就离开了。
母债子偿,原来是这么一回事。芙洛丝模模糊糊地体会到了巨人们对罪犯的惩罚方式,歧视。
他们假定人的本性与其父母相似,一日犯罪,终生犯罪,即使是没有犯罪的小孩,也会因为他们父母犯下的罪行而被歧视。
可是怎么能对着女儿辱骂她的母亲呢?芙洛丝觉得不对。
“还有你,”巨人对老人说道,“你也是不被允许进入二楼的。”
“我只是带他们进来。”老人摊了摊手,“喂喂,看清楚了,她是王弓血脉的后人,你可没有理由拒绝她,所以,给我们的小公主一点安静的空间,别打扰她,好吗?”
芙洛丝忽然为自己拥有古代人类诸王的血脉得到优待而感到羞愧。
巨人看向她,却温和地笑了一下。
芙洛丝脸烧得更厉害了。老人招呼着他们,“走吧,我们去顶楼,你们感兴趣的历史,正放在顶楼积灰呢。”
说是顶楼,其实也就是三楼,这栋建筑并没有建得很高。阳光从天窗里洒进来,三楼,几个巨人正在角落里看书、沉思。
“这里。”老人伸出手杖,遵守着罪犯不得触碰书籍的规则,笃笃地敲了书架上的一个位置。
他对这里很熟悉。他绝对是专程在这里等着他们的。
芙洛丝取出那卷羊皮书,触感柔韧,上面的字迹清晰而优美。安德留斯按着她的书,和她一起急不可耐地打开了这卷书。
开篇,以三种语言共同记述了一首长诗。第一种语言和芙洛丝在地底的大门上见到的咒文很像,应该是巨人们自己的语言。第二种则是人类的语言,东地的通用语。第三种语言芙洛丝完全没见过,它的文字流利而潇洒,摆脱了复杂的象形符号,而是以更凝练、更易书写的曲线、点组成,显然具有很高的文明水平,许多字母都拖着长长的尾,看上去就像蝴蝶在花丛中自由自在地穿行飞舞。
那首诗则是赞美巨人们的功绩,他们在何时何地发明了镐与锤,在何时何地发明了使河流改道、从而更好地灌溉农田的器械,还有更加稳固精巧的桥梁,用料更少却依然有效的吊索……这不是芙洛丝和安德留斯感兴趣的东西,他们一页页翻过。
时间终于来到一千年前。巨人们驾着金辇,于大地上寻觅最后的和平之所,他们选择了人迹罕至之地,沙漠中心的绿洲,并给此地取名拉撒乌,从此断绝了与各种族的联系。
他们的技艺也由此止步于一千年前,转向自娱自乐,打发时间。
“终于,那原初的、被星辉祝福的一人,
叩响了吾等在时光中沉寂的大门。
与世界息息相关、命运的宠儿啊,
远远高贵于所有在尘土里争食的蒙昧族裔。
她的质问在穹顶回荡、盘旋:
'怀抱雷霆却不敢让它嘶吼,
拥有力量却背对战场……
告诉我,这难道不是宇宙间,最可耻的安眠? '”
手指触碰文字的瞬间,指腹灼热,似乎还能感受到诗中的那种怒火与不平。诗到这里就结束了,往后,时间停滞,历史的长河中再没激起一朵浪花。
芙洛丝心神激荡,忽然意识到,第三种语言是造访者的语言。
诗歌之后,便是巨人历史的细则。
“看完啦?”老人的灰眼睛里闪着愉快的光,“她带来的无非就是一句话,'身怀力量而不去战斗的人,可耻'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