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章(3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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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戚暮谦虚地笑笑,漂亮的眸子一转,便想了种说法:“以前我的父母也非常喜欢德沃夏克的《第六》,所以经常会给我讲说一些。虽然谭老的指挥风格和我父亲并不一样,但是在这方面还是一样的。”

  那青年男人轻轻点头没有再多问,而戚暮则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。

  这些天来他已经慢慢能够掌握在大脑里不断浮现的音符了,之前因为出现的声音太多他无法一下子掌控、还闹出过需要用调音器较音的事情,但是到了现在,戚暮虽然不敢说拥有超越谭老的音感,但是与之相比,却已经相差不多。

  对于一个指挥来说,最重要的就是耳朵。

  就算是音乐巨匠贝多芬,他甚至可以在耳聋的情况下进行乐曲的创作,但是当他想要指挥自己的曲子时,却几乎遭到了当世所有乐团的反对,乃至一些乐手听到是由贝多芬来指挥乐团,都要瑟瑟发抖。

  没有听力还想要指挥乐团?那根本是不可能完全的使命!

  戚暮知道,以这个身体的天赋来说,在古典音乐界发展简直是没有一点困难。而且最适合他的并不是小提琴,而是成为指挥。可是……

  成为指挥,又岂是只需要绝对音感这一样就可以达成的?

  每一个世界知名指挥家,在后天的训练下都拥有着不下于绝对音感的耳朵,而他们所获得的成就,恐怕是一个普通的绝对音感者无法想象的。

  戚暮以前在维也纳的时候听说过这样一个事情,也是因为这件事他对那位被成为现代古典之王的男人真正地服了气,从此以后对闵琛两个字是甘拜下风。

  据说闵琛在指挥柏林爱乐乐团的时候,曾经在一次合奏后听出某把小提琴换了一根弦!

  这到底是怎样的听力?

  反正以戚暮现在的天赋而言,也是不敢想象。

  “嗯,这样勉强还行,今天傍晚你再演奏一遍给我听,要合格了才许回家吃饭,知道吗!”

  谭老冷哼了一声,接着走回了自己的指挥台。在拿起指挥棒之前他的目光若有若无地扫了台下的戚暮一眼,别有深意的视线让戚暮倏地一愣,既而莞尔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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