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章(6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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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少,却并不意味着他没有听过。

  柏林爱乐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克多里·斯特利恩就曾经演奏过这首《莱茵河传说》,斯威尔先生不得不承认,就单从表演的技术效果上来说,克多里的演奏再加上那位世界级女高音音乐家的歌唱,真是比眼前这一幕要优秀太多。

  但是,不知怎的,斯威尔莫名觉着这个青年演奏的……其实并不比克多里差。

  如果说克多里演奏的是最浑然大气的《莱茵河传说》,那么这个青年所演奏的便是一首悠扬近人的《莱茵河传说》。

  这也很容易理解,没有这个广阔的舞台与合作的乐团、音乐家,戚暮就是想要表现得再过大气,那也是绝对不可能的。原本戚暮昨天晚上练习的时候就有想过,在没有同伴的情况下,自己该如何表演好这首民歌曲。

  这个问题他思考了许久,最终得到了一个勉强解决的方案,却令戚暮十分不满意。但是就在今天早上乘车来到音乐节场地时,戚暮正垂眸凝思着,忽然便听到了一个低醇优雅的声音在一旁响起。

  “你喜欢听歌剧吗?”

  戚暮倏地一愣,诧异地转首看向一旁的男人。只见闵琛正淡定从容地拿着一份音乐杂志随手翻着,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表情,似乎只是随口这么一问。

  稍稍思索了会儿,戚暮回答道:“歌剧也挺不错的,但是……我听得不多。”

  戚暮也没有说错,他的养父养母家中虽然不算穷困窘迫,但是也算不上大富之家。他在进入琴行之后就经常自己做点零活赚赚钱,好不容易存了钱都会去买一张音乐会的门票,歌剧倒是听得少。

  至于后来养父母去世、他进了日内瓦学院后,更是忙得连听音乐会都得挤出时间来听,哪儿有时间来听歌剧。所以虽然戚暮对歌剧并不反感,却也没什么特殊的感觉。

  闵琛闻言轻轻颔首,他将那本厚厚的音乐杂志合上,转首看向了戚暮。阳光透过出租车干净的玻璃照射下来,戚暮仿佛看到了闵琛的左手食指上似乎有点反光,但是他却没有再多注意。

  “歌剧和交响乐还是有一些区别的,歌剧是以歌唱为主体,乐团的演奏必须得为主唱者服务。从某种角度而言,歌剧和交响诗倒是有点交集。”说道这的时候,闵琛忽然顿住,目光深邃地看向戚暮,问道:“你觉得,它们的差别在哪里呢?”

  戚暮倏地一愣,他微蹙着眉头思索了半晌,试探性地问道:“主体?”

  “那他们的相似点呢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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