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4章(1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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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那个被叫做“凯斯”的胖子二话不说直接开始较音,不过片刻,闵琛环视整个乐团一周,语气平淡地说道:“第二乐章已经基本可以了,我们现在直接练习第三乐章。”

  柏爱众人:“……”

  “希望在明天下午,我能看到优秀的你们顺利地结束这个简单的乐章。”

  柏爱众人:“……”您在开玩笑吗?

  仿佛丝毫没有察觉到乐团众人杀人般的目光,俊美优雅的男人抬起指挥棒,轻轻一扬,一阵急促快速的小提琴声便倏地响起。

  第一百零六章

  柴可夫斯基的《b小调第六交响曲》有一个别名,叫做《悲怆交响曲》。

  与贝多芬的《悲怆》钢琴奏鸣曲不同的是,这首《悲怆交响曲》没有前者的坚强刚毅,始终是低沉压抑的,是柴可夫斯基将自己一生的缩影给描述进去,所留下的最后的一首天鹅之歌——

  在这首曲子进行首演的六天后,柴可夫斯基就服毒自尽而亡。

  这首曲子一共分为四个乐章,其中第三乐章可以算是最欢快热烈的了,是一首甚活泼的快板,在小提琴为主旋律的音乐中,用仿佛南方舞曲般的声音歌唱了人们生活时的忙碌景象。

  柏爱无疑是非常出色的,按照刚才克多里的话,似乎乐团还没有排练到第三乐章的部分。但是戚暮坐在观众席中听着,却丝毫没有觉得一点不顺,除了偶尔一些情感表达方面的错误外,错字、抢拍、漏拍等等,都少得可怜。

  这样的水平如果放在普通乐团里,绝对是至少排练过两天以上了。

  ——戚暮在心中不由地感慨。

  绝对的音感和超强的耳力让戚暮能够分辨出乐团里的每一个声音,他能感受到这支乐团从一开始地略有生疏,到最后竟然慢慢地和谐起来,将这首第三乐章演奏得仿佛训练过无数遍一般。

  而这一切……戚暮知道,绝对不仅仅是因为这支乐团的优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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