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(1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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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飞鸟尽,良弓藏;狡兔死,走狗烹,古往今来,遭此下场的数不胜数。

  对于有野心爱权胜过一切的元浩天来说,昔日助他登天的刘氏势力前所未有,几乎盘踞了他整个朝堂,成为了他喉间的一根刺,不除不得安生。

  当上帝王,君临天下,却受制于人,他岂会甘心?

  今年是庆帝当权第十年,也就是说,这个男人花了近十年时间才终于铲除了刘氏,从这一点来看,就足以看出刘氏的势力有多大!根基有多深了!

  为了除去刘氏一族,庆帝不得不隐忍十年,刘莹华接连怀上三子,都他暗中除去,但为了安抚刘莹华,也为了安抚刘氏一族,他允许刘莹华生下元无忧。

  刘氏一族人再愚蠢,也察觉到了危险,每次有所动作之时,却都败于刘莹华,最初刘莹华根本就不相信,后来相信时却又怀有身孕,就这一心软,整个局面扭转,刘氏一族灭族,刘莹华自己也难逃凄凉一死。

  理清楚刘莹华和元浩天之间的关系,蓝芸当真是无语。

  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!

  刘莹华可恨之处不在于她爱上元浩天,而在于她明明知道真相后却心软了,所以,刘氏以及刘莹华的下场是刘莹华自己咎由自取。

  刘莹华自己也知道,所以临死前说上一句,生,她是刘氏一族的罪人,死,她无颜见刘氏列祖列宗。

  因为刘氏的无能,因为刘莹华的愚蠢,他们到好,全都死干净了,却把结果留给了一个年仅七岁的稚女来承受。

  为了一个男人,为了爱情,对亲人不孝,对稚女不慈不仁,对手足及刘氏后代子孙不仁不顾。

  蓝芸想,如果她有刘莹华这样的女儿,她会自己动手掐死她,也好过她死在别人手里,可世事弄人,她却偏偏成为了这刘莹华的女儿。

  同为女人,且身为同样都曾经愚蠢过的女人,她观看刘莹华的下场,她真心不耻。

  明知爱已成殇,为何不恨之入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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