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7章(2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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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于是,那一串数字就数花了她的眼睛。

  六位数。

  钟筝自觉虽然有点轴,但也不算很迂腐,比如,她自己是个工薪阶层,她也不会就因此看不惯上流社会的作风。以宋宸灏这样的身份,身价上百亿,开个车几百万,掏个手机十几万,和这种人来往,礼尚往来自然不可能小家子气,她也做好了心理准备,接受这个可能价值不菲的礼物。大几千乃至上万,她还是能接受的,反正又不白拿,以后有来有往。比如,前天她送给顾泠澜的礼物,价值也有大几千,昨天烨子送给她的礼物,估计也是四位数以上。

  可是,几千和几十万,差别太大了。

  她工作两三年不吃不喝,估计也就这个怀表的价值。这样的人情,她接受不了,也还不起。

  所以,原本心里那些纠结的心思全部都不见了,就只剩下一条:还给他。

  财大气粗实在相处无能啊,所以,她不要喜欢宋宸灏是对的对不对?两个本来就不在同一阶层的人,生活方式世界观什么都相差太大,或许可能因为一时的迷恋而掩盖了可能存在的问题,但以后,终究还是会慢慢出现的吧。

  他的洁癖,估计会看不惯自己在那些脏乱差的地方穿梭行走;他的高傲,估计会不习惯她如同居委会妇女主任一样和社会底层打成一片。而她,估计也融不进他那样衣香鬓影觥筹交错的圈子,看见他那种动辄几位数的出手,心里也会发颤。

  认命吧,傻女人啊,麻雀飞上枝头变成凤凰固然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,可是其中的浴火重生过程,哪里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得住的。

  而她,觉得自己目前的生活很好。她很知足。

  钟筝摇摇头,小心把怀表原封不动放起来,然后专心于眼前的案卷。她的人生价值,应该在于为人民惩奸除恶,而不是去当一个豪门阔太太——最后幻想一下,貌似嫁入豪门的女人,基本上都是在家全职?偶尔有些抛头露面的,也是夫唱妇随企业家金融家,再不济也是些光鲜亮丽的明星。

  没有一天到晚把脑袋悬在裤腰带上跟瘾君子拼命的女警察吧?

  唔,没有。

  好吧,死心。

  怎么觉得心里居然好难过的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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