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79章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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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曹律师,选个位置。”三号法官说了一句。

  大门打开,出现两名服务员,一名服务员将食物送到3号法官位置,帮忙展开餐巾。另外一名服务员端了托盘站立在曹云身后,等待曹云落座。

  曹云左右看了一会,终于是坐到了检控席上,服务员放下牛排,水果,吐司,浓汤和一杯果汁。

  两名服务员离开,大门重新关闭。

  第二百二十二章 烈焰之灭

  3号法官抛砖引玉:“曹律师你应该很清楚辩方的杀手锏是什么。”

  曹云回答:“是的,那位包租婆。”

  3号法官道:“不想说点什么呢?”

  曹云一边切牛排,一边道:“我让朋友调查案发前后包租婆的情况,在见到徐父本人后,我决定不接本案。不过朋友归朋友,酬劳还是要给的,我就没通知我朋友停止调查。”

  “查到了什么?”

  曹云道:“有意思的是,案发当天是去年入冬第二天寒潮来袭。第一天麻将馆没有准备,打麻将也很冻手,麻友较早就散了。大概是十一点左右。正常情况下,包租婆一般玩到凌晨一点。”

  3号法官道:“就代表十一点回家对包租婆来说是比较特殊的,可以作为印象证据。”

  曹云道:“寒潮来袭的第一天,包租婆是十一点回家。第二天,店主购买了两个电风扇一般的小太阳,所以第二天也就是案发当天,包租婆应该是凌晨一点回家。”

  3号法官:“这坐实了徐父是凶手,那你为什么不站出来呢?”

  曹云道:“没有证据。店主不可能还保留小商品的票据,我无法证实店主是寒潮第几天买的小太阳。我只是主观逻辑推断,假设包租婆只有一天十一点回家,必然是寒潮来袭的第一天,不是案发当天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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