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69章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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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显然不是。

  在军火贸易中,华夏比欧美与俄罗斯厚道得多,不但明码标价,一分钱一分货,还从不提附加条件。

  如果说有什么问题,那就是,华夏很少出口自用装备。

  拿到国际市场上贩卖的,基本都是“外贸型”,特别是最新式的武器装备。

  所谓的“外贸型”其实并不是专门为出口研制的型号,而是内部竞争的失败者,也就是没有被华夏军方采用的型号。

  这类“外贸型”装备有很多,比如fc-31战斗机。

  虽然华夏官方从没承认,但是fc-31就是第五代战斗机的候选型号,只是在内部竞争中败给了j-20,主要是设计思想过于保守,定位为中型战斗机,改进潜力太小,以及对动力系统要求更高。

  这里面既有战术思想的悖对,也有技术上的难关。

  比如,发动机就是个天大的问题。

  在第五代战斗机项目启动的时候,华夏已经通过s-10项目,在大推力军用发动机领域有了一定的技术积累,中等推力发动机却是空白,因此研制一种用于j-20的大推力发动机,比为fc-31研制一种中等推力发动机更容易,而且大推力发动机的用途比中等推力发动机更加广泛。

  用两台就能推动一架重型战斗机,用一台的话则能推动一架轻型战斗机,还能用相同的核心机发展大涵道比发动机,舰用燃气轮机等,成为轰炸机、运输机与战舰的动力,甚至能衍生出民用航空发动机。

  显然,中等推力军用发动机就没有这么广泛的用途了。

  用现有发动机来说,也是如此。

  成为了与f-14的标准配备,7家族、j-11系列与j-10的动力源泉,同时代的中等推力发动机,像0只用在一种战斗机上,而采用的主要是f/a-18系列战斗机,以及销量不佳的“鹰狮”战斗机,还有研制了20年都没量产的lca。

  可以说,没有配套的发动机是fc-31输掉内部竞争的主要因素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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