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章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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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然后我从钱包里拿出三个文件和其它重要文件,把它们藏了起来。又把钱包放回口袋里。刚才那个服务员看到了我钱包放的位置,他必然会告诉卖艺人的。

  我为什么要让这个小人行动呢?只是为了取得证明吗?坦率地说,我所以这样做,多少有点想向那个人证明,在我这个“基督狗”的脑袋里还是有点脑子的,同时既不瞎也不聋。我这样做并不是没有危险的。不排除那个窃贼突然用刀子刺我的可能;但我相信我的眼睛和我的灵敏反应。

  孩子们刚刚吃过饭。他们躺在一起,但还没有睡觉。我告诉他们说,有一个人要进来,会悄悄地翻我的衣服口袋,我请他们不要害怕,要装作睡觉的样子。他们向我做了保证,我相信他们不会失言的。然后我把他们安排到背对入口的地方。

  我躺在右边,让灯光照在我的脸上。本来我想把灯熄灭,但又想让那个窃贼确信我是在睡觉。我把上衣钮扣打开,由于我身体的左侧在上面,所以他会很容易地摸到我的内兜。让他行动越容易些,我的危险也就越小。为了以防万一,我把两支手枪中的一支搁到了脖子下面,使我压在头下的右手随时可以抽出使用。一切都准备好了,我只希望不要等得太久。

  我的希望实现了。我闭上眼睛,但通过睫毛可以看到草门帘。它抖动了起来,最下面的一个角,被掀起了一寸,然后两寸、三寸、四寸直到六寸高。卖艺人向里窥视着。过了一会儿,他轻轻咳嗽了一声。我继续像一个熟睡的人那样均匀地呼吸。他又放大了声音咳嗽了一下,声音不太大,但每一个觉轻的人都能听见而被惊醒。我仍然不动,他还是有点儿怕我。主要是因为孩子,如果他们中的一个在这关键时刻忘记我的话,那我就不得不为了我,为了孩子,至少为了他们的自由而行动了。我开始觉得,我把这件事看得过于简单了。

  后来我才知道,孩子们虽然听到了咳嗽声,但却以为是我发出的声音。他们无法看到卖艺人,而他的动作又无声无息,所以他们也听不到,事后我得知他们根本就不知道,这个人曾经来过这里。

  这时,奴巴尔已确信我在熟睡。于是他爬了进来,先是头,然后是肩膀、身体,最后是两条腿从门帘下钻了进来。他右手握着一把匕首,他的眼睛时刻没有离开我的脸,仿佛是一头野兽向它的猎物扑来前的那一对眼睛。当他整个身体来到卧垫旁边时,他站起身来,又轻咳了一声。我没有动。窃贼更有把握了。可以看出,他是十分小心谨慎的,他已把衣服脱光,黑黑的身体涂抹了油。即使最强大和最灵巧的人的双手,也无法抓住他,只能让他光滑的身子滑脱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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