靖明 第564节(5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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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而交趾南北两司的莫氏和黎氏使臣则同样看向了他们。

  李崎怎么会多话?

  尹元老只得咳了咳:“天朝陛下之倡议,自是正理。国主居大位,自该为万民谋福祉。”

  “可……”

  大同馆里的诸国使臣聚首相谈,显得像是大势到来之下无奈抱团一圈圈懵头转向回旋着的鱼群。

  大明的臣子还看着呢。

  这就是此时的大明。

  在自己的家门口,如果大明有了什么想法,他们只能迎接这种如同天象一般的压力。

  大明要订立的公约分为两个主要部分。

  首先,是至少在双方贸易的过程当中使用大明的标准,这才有继续和大明通商的资格。

  其次,是要遵循大明天子的倡议,从官制民风到民政民生,关注普通百姓的权益,这才能够继续得到大明天子的认可、予以册封。

  这两个部分隐含的真实含义是:如果都不照办,大明以后不承认其为藩属国。

  不予通商,不设宣交使,不在大明约束其他藩国不得侵犯其国土子民的宗藩体系之内。

  外滇、交趾……他们的情况已经说明了大明的约束有用。

  尽管暗里的交锋和明里的小摩擦从不缺席,但至少不再敢轻易发起灭国之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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